东北网黑河4月17日讯 截至2014年年末,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已突破3亿。不过,一面是驾校收费近年持续上涨,部分城市2015年的学车价格突破1万元,“上市驾校”毛利率普遍超过50%;另一面则是一些地方屡屡上演“驾考腐败”,考官违规收受的“驾考红包”达到千万元之巨。
“史上最严交规”入驾考之后,驾考通过率屡创新低,这表明严格考试程序,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在一些地方,除了学车价格“水涨船高”,用“驾考红包”砸开“最难驾考”之门,已成为一种潜规则。
殊不知,通过“驾考红包”拿到驾照,对自己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有关部门对驾校和驾考的监管形同虚设,却寄望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倒查”。问题是,“责任倒查”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很不合理。其一,驾校和教练员的权利仅限于教育培训,考试是否通过,不由驾校和教练员说了算,决定权在考官。其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与驾校和教练员之间,并没有绝对的联系。特别是,责任和权力是相对应的,驾考的生杀大权掌握在交管部门手中,出了问题仅倒查驾校和教练员的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因此,“驾考腐败”透支公共安全,值得各地反思。首先,监管责任,应跑在交通事故的前面,严把驾驶员“出口关”。严守“考试”环节,坚决杜绝拿“驾考红包”蒙混过关,确保驾驶员技术水平。同时,应从整体制度关照入手,加强各个环节的改革,使整套制度科学化、常态化。特别是,驾考应引入司法监督机制,确保驾考制度法治化、公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