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4月13日讯 据新华社哈尔滨4月11日专电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部门了解到,这个省日前出台《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
据了解,意见提出了一些“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措施,在股权期权激励、分红奖励上创新突破,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凭业绩贡献、靠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致富”。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扩大人才普惠范围,通过人才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挂钩”,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意见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所获股权或净收益的30%—90%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最高可以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
加大分红奖励力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团队)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有权在省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转化收益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归其所有。意见还提出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扩大人才奖励普惠范围。科技型小微企业成立5年内,本级财政每年参照其缴纳税金总额给予创业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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