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4月2日讯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很多农民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也得到极大的转变。日前,有两名非火化区的农民都选择了在逝后进行火化这种生态节地葬法,不仅节约了土地资源,而且保护了生态环境。
今年2月19日,65岁的爱辉区二站乡卧冬河村农民韩桂兰因病在黑河市区医院不幸去世,按照规定她可以拉回村里实行土葬,可遵照她生前的遗愿,儿子为她的遗体实施了火化。“现在农村土地本来就少,如果非火化区农民逝后都土葬,那再等若干年后,我们村里的四周将处处是坟头,不堪想象。”韩桂兰的儿子白凤海介绍说,“我们直接在城里把遗体进行火化,骨灰盒安放在殡仪馆,进城的时候就可以看望一下。”白凤海的父亲是一名老党员,他大力支持遗体火化这一葬法,并表示,自己逝后也要火化,把自己的骨灰盒和老伴的一起放到殡仪馆。
去年12月17日,80岁的二站乡根里河村农民肖淑珍在逝后遗体也进行了火化。她的儿子范洪国表示,这也是老人生前的遗愿。“二站乡是林区,防火任务挺艰巨的,每到清明时节,一些农民在亲人坟头烧纸祭奠,不仅污染了环境,而且形成了火灾隐患,如果都选择火化后骨灰撒散,就会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近年来,我市加大节地生态葬引导奖励力度,从2015年1月开始,在骨灰撒散、非火化区火化政府给予补贴基础上,扩大到遗体深埋不留坟头、骨灰树葬、草坪葬、花坛葬4种生态葬法,分别给予800元补贴,积极提倡推广扩大绿色生态节地殡葬。按照《黑河市区惠民殡葬补贴实施办法》,韩桂兰、肖淑珍两位老人由于家庭贫困以及实施生态葬法,分别可以享受到近2000元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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