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03月31日讯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市纪委、市监察局3月26日发出《关于严格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就严格纪律规定,重申并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廉政准则》,坚决反对“四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参与祭扫活动,严禁公车出游,除执勤、值班、执法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把压力传导下去,层层把责任承担起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违反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纪律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举报信箱:黑河市通江路2号黑河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邮编164300;举报电话:0456—12388;举报网站:www.hhjjjcw.gov.cn/tou/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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