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档案收费被取消后,又穿上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马甲重新收取。在南宁、济南、武汉等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查档服务费”。
早在2013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就下发了文件,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含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私利作祟,档案收费还是屡禁不止。中央有禁令,不少地方政府便将这些权力转到下属企业。而企业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又不完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收入和支出情况财政部门难以监管。因此,这类“糊涂收费”往往成为相关部门随意支取、脱离监管的“小金库”。
为纳税人提供“无房证明”“无罪证明”等档案服务,是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本职。收取比成本高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费用,显然不合情理。因此,应加大治理力度,制定相关清单,不能让乱收费转移阵地,再度披上合法的“马甲”。如此,才能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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