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黑河时政 社会新闻 行业动态 文体新闻 边境旅贸 民生新闻 全市各地 俄罗斯信息 阅读俄罗斯
时空黑河 生态黑河 新闻纵深 新闻专题 黑河概览 国内要闻 国际热点 评 论 服 务 媒体看黑河
·阿联酋对中国公民开放落地签证  ·过期药品往哪扔?  ·三招防范出境游信用卡遭盗刷  ·今年9月1日起这些新规为你我解忧  ·国管公积金最新提取流程  ·不动产登记,你都知道哪些内容?  ·“微信旅游”需谨慎  ·警惕朋友圈这6个“坑”  ·家用液化气瓶有“三忌”  ·国家质检总局:几乎所有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标准情况 
  您当前的位置 :黑河新闻网 > 社会新闻 正文
条件无重大变化 子女抚养关系变更不获支持
http://heihe.dbw.cn   2015-01-16 13:31:01
黑河日报手机报 权威的视角 丰富的内容
周一至周五 每天以彩信形式发送
订阅方式:移动用户编辑短信HHRB发送到10658333,根据提示回复Y即可。

  东北网黑河1月16日讯 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患重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等理由方能获变更支持

  □案例

  日前,爱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法院驳回了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刘某诉称,她与被告于2008年4月22日在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婚生男孩张某某当年不满6周岁,考虑到孩子小,刘某要求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现因被告不按法院判决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尚欠几年抚养费不给;她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很困难;现孩子已12岁了,住校读书,经常半夜时分外出,老师经常找到她反映情况,她管理不了孩子,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被告张某抚养,原告给付抚养费每月200元。

  被告辩称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因为他现在每天都帮父母到山上去放羊,没有精力照顾孩子,而且也没有原告照顾的周到;离婚时房屋给了原告,被告现在同父母在一起生活,父母还要照顾他的残疾弟弟及其孩子。

  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08年4月22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男孩张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原有住房一户归原告所有(原告已卖)。原告称现在每月收入1000元,身体有病,不能照顾孩子。被告称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没有房屋,没有收入,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在庭审中,原、被告都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

  □法官解析

  抚养子女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原告诉求不予支持

  爱辉区法院法官陈艳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案原、被告离婚时,婚生子张某某由原告直接监护、抚养,现原告要求变更婚生子张某某的抚养关系的请求,因张某某在某校上学多年,根据张某某的年龄及居住情况,如改变其生活及读书环境,对其成长及身心健康不利,且原告也未提交抚养子女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其无能力抚育子女的相关证据,庭审中被告也答辩称不同意变更婚生子张某某的抚养关系,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第16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作者:刘增伟 来源:黑河晚刊 编辑:安静
黑河时政 更多>>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黑河时政 更多>>
影音黑河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