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1月16日讯 近日,市民李慧向记者询问自己的孩子能否申请低保。
李慧是爱辉区张地营子乡村民,农村户口,现居住在黑河市区。儿子随丈夫都是非农户口,落在张地营子乡政府。数年前,丈夫因车祸亡故,现在年仅12岁的儿子在黑河城区读书,目前单独一本户口。因丈夫是非农户口所以没有分到土地,李慧仅靠打零工与儿子艰难度日。她想了解一下,儿子的条件是否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记者咨询爱辉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爱辉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困难家庭中成年子女因无住房、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原因并且另立户口人员;(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爱辉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回复:李慧儿子尚未成年、也没丧失劳动能力。所以,不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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