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剑桥律师事务所 徐长春
东北网黑河01月14日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把依法治国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要做到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做到让宪法得到全面深入的实施。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政治纲领,也是国家的人权宣言。在宪法的统领下,众多的法律部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构建起一个国家的法律天空。在这片天空下,律师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有以下体会:
肩负宪法使命敢于护法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对法律体系做出了不同分工。律师承担着护法者的国家使命,推动法律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得到正确执行。如果执法者是公权力的代表,那么律师就是私权力的保障。国家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转,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都离不开律师从护法者的角度来监督、来辩护、来推动。表面上看,律师只是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只是一方当事人的代表。但是,在法律的天平上,它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砝码,因为它撬动的却是法律程序的公平公正。而对于一个法律体系或者一部法律来说,程序上的公平公正其实就是它的灵魂和生命。
长期以来,我们对律师作为国家护法者这一点的认识还很不够。很多人甚至是执法者都把律师当成一个摆设,放在那里装装门面而已,因为他们对法律执行的最终结果没有决定权,无足轻重。就连律师内部也显得不够自信,甚至是妄自菲薄。所以人们才会看到,很多律师在办案中热衷于拉关系、找门路、套近乎,失去了护法者应有的勇气和尊严。我们应当看到,虽然眼前的雾霾频发、比较严重,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宪法的光芒始终在闪烁,法治的天空正在变得越来越洁净、越来越湛蓝,依法治国的前景必将越来越光明。
体现宪法精神敢于维权
宪法作为国家的人权宣言,赋予公民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权利和自由,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宪法的具体规定,也可以说成是宪法描绘出的追求目标。现实中,公权力的滥用屡禁不止,在公权面前,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显得那么弱小。不断发生、发现的惨剧足以让全社会警醒,必须共同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共同努力把权力的老虎关进制度的笼子。
作为律师,是多么需要一种有利的执业环境,是多么需要一种有力的支援和保护!我无意于为像李庄那样众多受争议的律师平反。但是我为贵州小河法庭上晕倒和被驱逐的律师们呐喊,更为发生在我省的农垦法院、公安殴打律师的行为而鸣不平,更要同时有发生的阻拦、刁难甚至是威胁律师依法办案、依法维权的现象作斗争。如何为维权者维权?如何让维权者不遭遇维权难?如何清除这些依法治国道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这是全社会必须共同面对、共同解决好的难题。
坚定宪法信心砥砺前行
在一处强制拆迁的现场,房屋的主人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印本同执法者对抗。几年前,这种电视画面屡屡可见,它始终让我内心有强烈的震撼,念念不忘。面对即将被毁的家园,面对强大的执法阵容,那本宪法小册子竟然显得如此单薄!无言不是律师的权利,维权才是律师的使命。电视画面上虽然没有看到律师的身影,可是我们在案件中、在法庭上的场景,与那拆迁现场对立的双方又是何其相像。我多么希望,在这种对立面的中间,或者说在这道夹缝中,更多地看到律师的身影,更多地听到律师的声音,更好的发挥律师的作用,那才是依法治国的希望!我常常想,如果是我,面对这样的现象,我会怎么办?我想我肯定会据理力争!而我的力量在哪里?那是对宪法的信心,那是对法律的信仰,那是为依法治国而贡献力量的渴望。
鲁迅先生曾说:“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在全党、全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希望律师同仁们都成为这样的脊梁,让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坚定信心、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