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01月06日讯 市民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市累计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2876户次,发放城乡临时性救助金604.91万元。这是我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提高。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指导标准,2014年我市全面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376元提高到440元,增幅17%;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2181元提高到2700元,增幅23.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3648元/年人提高到5400元/年人,将分散供养标准由2644元/年人提高到3800元/年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增幅为48%和44%。
巩固医疗救助成果。在医疗救助扩大范围、提高封顶线基础上,全市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比例,全市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平均达到67.5%,比省规定标准高2.5个百分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住院、门诊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100%。实施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门诊救助。对常年服药的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实施门诊救助,通过门诊救助解决了老病号医疗困难。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了农村五保政策落实及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整顿。五保对象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做到应保尽保;五保供养补助资金管理规范,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以青冈县祯祥敬老院恶性刑事案件为鉴,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各地敬老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在消防、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整改。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工作及幸福院资金争取工作。全市11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2014年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法人登记。积极争取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申报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49个。爱辉区中心敬老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加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起黑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黑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府召开了黑河市第一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会议明确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得到加强。针对我市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对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工作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出要求。爱辉区、逊克县和孙吴县民政局各投入1万多元改变了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并配备了办事流程、工作制度图板和便民服务标识,给广大群众提供了全方位、优质、高效服务。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强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急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全市各地积极开展以“救急难”为重点的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机制得到完善。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悬挂标语、图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现场为老百姓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形成了良好的舆情氛围。指导各地制定《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爱辉区、孙吴县确定为全省“救急难”试点单位。同时,我市积极向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价值近700万元的奶粉,捐助给全市各地孤寡老人、孤残儿童、重病患者、贫困家庭婴幼儿、贫困母亲五类人群,给近3000人困难群众和需要帮助的人送去了温暖。全市各地积极开展以“救急难”为重点的临时救助工作,保证了支出型、急难型贫困家庭和流动贫困居民家庭的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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