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植根基层、面向群众,通过强化模范选树、志愿服务、道德实践,不断汇聚黑河人民崇德践德、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强化典型选树,共筑“道德灯塔”。不断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坚持时代性、真实性、群众性,采用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组织举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等各方面意见,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近年来,全市涌现出刘明启、李忠华、沈淼、姜晓波等国家级省级先进典型,累计选树国家级道德模范3人、省级道德模范17人、市级道德模范43人;选树“文明市民”241人、“文明家庭”184户,2人荣获“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全市上下创先争优、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强化志愿服务,点亮“文明之光”。不断推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专业化,组建理论宣讲、文化文艺、医疗健身等“8+N”志愿服务队,深入挖掘乡土文化人才、“五老”人员、手工艺人等群体,持续拓展志愿服务队伍。培育本土志愿服务项目品牌,推出“七彩微心愿”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累计完成“微心愿”2.3万余个,服务群众2.5万余人次。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深入开展“乡村志愿行”“三下乡志愿服务”“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等活动,2000余支志愿服务队伍、近20万名志愿者活跃在基层一线,用实际行动传递温暖、传送爱心、传播文明。
强化道德实践,奏响“文明乐章”。组织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场会,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红领巾文明实践志愿宣讲”“童心向党”“新时代黑河好少年”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500余次。以传统节日为契机,创新性开展“传承端午文化涵养家国情怀”文化市集活动、“向上而生、向善而行”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召开“文明黑河我们这样做”系列宣传片发布会,大力推行“八个不”系列文明行动,用制度涵育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引导广大群众争做遵守《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模范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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