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是一片广袤的土地,自然资源丰富,除地面上肥沃的黑土地、茂密的原始森林、无垠的草原、辽阔的水域,地下还有丰富的煤炭、铜、铁、金、锡、钼等矿产资源,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能源保障。这里主要回顾一下黑河煤炭的开采历史。
煤矿开采沿革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初,瑷珲城西数十里的阿林别拉沟(今黑河市爱辉区西岗子煤矿一带)发现煤矿。4月29日,经瑷珲永和公和鼎盛昌两家商号、瑷珲副都统景棋和黑龙江将军恩泽等逐级上报呈请后,清廷准由“鼎盛昌、永和公两家商人李文展等承领招集股本”,实行官督商办。两号经理李文展、张志清在集股筹办中,为日后能在俄国境内打开销路,遂与俄商纪风台、卢宾诺夫等私订了合股开采合同。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恩泽闻讯后,当即严饬并令退毁合同。次年,恩泽又责令候补巡检李席珍代表清政府参与改订华俄商人合同,并两次呈奏清廷。后因“庚子俄难”爆发,遂使此矿终未正式开采。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在墨尔根组建了甘河地方煤矿。次年8月,又修筑了马拉轻便铁路,开始采煤外运。
民国初年,区内煤炭产业有嫩江县境内的甘河地方煤矿和瑷珲县西岗子煤矿。其中,西岗子煤矿在1925年经美国矿山技师牛顿和弗莱拉两人调查后,即进行露天开采。但因地方产业和居民多以木材为燃料,加上交通落后,所产煤炭销路差,致使该矿屡开屡废。同期,瑷珲县还有里三道沟煤矿。1929年,嫩江县矿商肖塘、金德成分别创办了柏根里煤矿和石砬子煤矿,矿区面积分别为360公顷和18公顷。
东北沦陷时期,嫩江县境内的甘河矿区划属巴彦旗,柏根里和石砬子两个煤矿被迫停办,区内仅剩瑷珲县西岗子一处较大的煤矿。1939年6月,伪满洲炭矿株式会社投资开发西岗子煤炭资源,称瑷珲煤矿,同时也被称为煤窑沟。矿区面积2.7平方公里,分南沟、北沟和新沟3个采矿点(南沟、新沟后因煤质不佳而停止采掘,北沟又分第一、第二、第三采掘坑和第一、第二露天采掘点)。
1945年东北解放后,瑷珲县西岗子煤矿因战事停产。1950年初,始在黑河专区工矿局和专区总工会的领导下着手恢复,至1951年正式恢复生产。1958年,省政府和省煤炭管理局从鸡西、双鸭山调来50余名技术人员支援黑河开采煤炭。同时,全区掀起了煤田大普查和找矿热潮。1959年8月,省煤田地质局“二〇七”队先后在瑷珲县境内的木耳气和三吉屯探出煤矿,并试开了木耳气小煤矿(后因煤层开采状况不佳和交通不便,把煤矿交给了罕达汽金矿经营)。同期,逊克、孙吴等县境内也发现了一些矿点,但均因煤田质量不佳、资金不足、交通不便等原因而未采。1968年12月2日,国家投资413万元,在瑷珲县南(即黑河城区南)25公里的哈黑(哈尔滨—黑河)公路西侧动工兴建东方红煤矿,试建了一对斜井。次年,又在西岗子公社宋集屯大队附近兴建了宋集屯小型露天煤矿。1971年8月,再投资30万元后,东方红煤矿开始试采。1975年12月,正式建成投产。1978年,位于嫩江县境内的由多宝山铜矿、嫩江县企业局和星火公社、嫩北农场等单位分别投资建立的露天煤矿投产,年总产量3万吨左右。
1983年,省政府决定在黑宝山煤田(1975年发现)组建省属黑宝山煤矿,接管地方和企业自办的煤矿。该矿后来成为黑河市最大的国营煤矿,俗称“151煤矿”。1985年,全区贯彻“有水快流”的方针,涌现出一批小型集体采矿业和个体采矿业。1992年,区属县以上煤矿有3户,均在原黑河市境内。有乡(镇)及农场、部队煤矿59户(其中国营煤矿7户)。
采煤方式及产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煤炭开采为土法作业,即先用炮崩或镐刨使表土、煤层松碎,之后人工装运。据《嫩江县志》记载:1916年1月7日-4月20日,该县甘河地方煤矿采煤1416吨,为已知区内最早的单矿产量。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设立伪满洲炭矿株式会社统管煤炭生产。瑷珲县西岗子煤矿平均日产原煤400吨,年产约12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岗子、宋集屯和东方红等煤矿因地质状况不同,开采方式各异:
西岗子露天煤矿,1951年恢复生产至1960年期间,均为手工作业。其中,剥离的土石,用可侧翻的矿车靠自然坡度滑至排土场翻卸。之后,再由两人推空车返至掌子面(作业区),以此形式往复作业。采煤生产是用同样的方法往返于储煤仓和掌子面之间。1956年,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改用马套子拉空车,少数剥离道改用小绞车放重车提空车。1961年和1965年,先后投入使用两台C-80推土机和两台50-K电铲后,剥离工作实现了半机械化。此后,又先后增添了3台推土机、两台红旗-100推土机、两台0.5立方米油铲和3台吉尔-130型翻斗汽车,实现了剥离生产机械化。1990年后,因煤矿煤炭资源枯竭,只在原矿坑北侧采用平峒生产。1992年,产煤52882吨,产值212万元。
宋集屯露天煤矿,1968年-1971年,剥离工序为炮崩、镐刨、锹装,利用轻便轨道,人工推矿车自动滑下运土。采煤生产是由用户自己驱车进入掌子面,自己打煤自己装车,厂矿只出专人负责管理现场。此间的生产方针是“夏剥冬采,剥离先行,剥采并举,以销定产”。1975年后,使用绞车和推土机作业,矿坑生产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1976年宋集屯煤矿独立建矿后,剥离仍以人工为主,短距离排土使用推土机作业,长距离使用绞车牵引矿车运输。1987年和1988年,两次总计投资1150万元进行了全面技术改造:剥、采作业改由推土机、挖掘机和翻斗汽车联合作业完成,生产实现了机械化,年采煤能力30万吨。1992年,产煤267119吨,产值107.1万元。跨世纪后,宋集屯煤矿资源基本枯竭,整个煤矿搬迁到三吉屯新矿区。
宋集屯煤矿矿体 (资料片 )
东方红煤矿,采煤方式为井采。矿井分为主、副井:主井提运煤和土,副井通风、排水、行人;主井旋砌220米至井下车场,副井只旋砌60米(其余由坑木支护)。主要生产环节为掘进、采煤和整备。井巷开拓方法为中央并列式布置、分区前进的“单一长臂后退式采煤法”。主要生产设备有用于上下通风的55千瓦主肩1台和大、小局肩6台,用于排水的75千瓦大泵1台和小泵7台,用于井中上下提升的150千瓦大绞车1台、小绞车12台。掘进生产用电钻打眼、炸药爆破。产生的土石先由人力装入矿车,再经井下和主井多段提升后,运至井上土石场。采煤生产先放炮和人工攉槽(俗称炮采)取煤,然后使用GS-20型刮板运输机将煤运至掌子面出口。装入矿车后,再经主井提升翻入罐笼上的储煤仓。1979年后,运输设备改用SGW-40可弯曲刮板运输机。1992年,产煤65428吨,产值262.4万元。
煤炭的运输销售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在墨尔根甘河地方煤矿与博尔气码头之间铺设了轻便马拉铁路(即独克比尔线),外运煤炭。
东北沦陷时期,瑷珲县西岗子煤矿在矿区至瑷珲火车站(今西岗子火车站)之间铺设有双轨小铁道,专供运输煤炭。小铁道全长10公里,每天由马套子向车站运煤400吨。1945年东北解放时,因战事停运。
1951年—1959年期间,西岗子煤矿靠马套子进行接力式运输。1960年,改以小火车运输为主,间或有用户的汽车和马车进矿自运。小火车运输最初由两台沈阳机车厂制造的080型18吨重机车头牵引,后经逐年改造更新,运输由6台K-N-28吨重机车头牵引,车皮65辆,总装载容量520吨;车轨也由原6-18公斤/米的不同规格,统一更新为15公斤/米,运输沿线设有专用通讯设备,沿途建有西岗子、松树沟、黄金子等站点。同时,宋集屯、东方红等矿以汽车、胶轮拖拉机、马车运输为主。1990年北黑地方铁路试运营后,修建了原黑河市至宋集屯煤矿的运煤专用线。原小火车线同时拆除。其他各矿仍依靠汽车、胶轮拖拉机、马车自运煤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辖3矿(西岗子、宋集屯和东方红煤矿)的煤炭销售分为自销和外运经销两种,即分别为用户用汽车、胶轮拖拉机、马车直接进矿购买(自销)和交付煤炭商店或运销公司转销(外销)。1960年以前,因受运输能力限制,以自产自销为主,煤炭商店经销为辅。煤炭局和各矿都本着“夏剥冬采,剥离先行,剥采并举,以销定产”的方针生产煤炭。1971年4月后,煤炭产销分家:3矿销售由煤炭商店经营,煤矿本身在不影响销售计划的前提下,均有部分煤炭自销权。同时,为使产、运、销协调,由煤炭局调度室负责统一平衡工作。1992年,3矿产煤38.54万吨,工业总产值总计为581.5万元。
煤炭的经营管理
清末,区内煤炭开采多为官督商办,即政府统管矿权,并监督经营;承办者依章经办,照章纳税,民国时期,矿权均收归国有,矿区多由商人独资、合资或官商合资开采。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掠夺区内煤炭资源,将区内各矿都置于伪满洲炭矿株式会社的“统制”之下,垄断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内各煤矿由各时期的煤炭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和业务指导。具体做法:一是协助有关煤矿编制长远规划,确定开采方案,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和审核基建项目。二是负责干部和工人的调转、晋级、提升和资金审定。三是下达或调整年度生产计划。四是对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批转等,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主管机关与直属单位的关系,由原全面负责转为原则领导。1988年,各矿开始实行承包经营,总的原则和做法是:把计划、技术、安全、设备使用与管理,产品质量与调度指挥、销售、计量与管理、段和班之间的工作协调、工序和工艺之间的衔接等人、财、物(设备)实行最佳结合,层层下达资金包干指标,按责、权、利的大小把每个人的实际工作成果与奖罚制度直接挂钩,结合考核,自负盈亏。
煤炭的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区内各矿没有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矿工均凭经验自我防范,事故多、伤亡大。
1958年专区燃料处成立后,局、矿两级安全生产分别由主管局长和矿长负责。具体分工是:燃料处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矿内则分别由专职安全检查员和各段、班的兼职安全检查员负责。1988年,黑河地区煤炭局设立了安检科,各矿也相应增设了安检科、股等职能机构和由工会、共青团组建的群众安全监督网、安全监督岗等。同时,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分别制定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维修制度》《剥岩、采煤作业规程》等安全生产制度,以及矿旬检、局月检、季小结等安全大检查制度。根据要求,局内主管局长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安全例会,各矿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次会议均有议题、有记录、有检查总结、有整改措施等。至1992年前,各矿的安全生产已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乡镇煤矿情况
1978年6月,嫩江县社队企业管理科在嫩漠(嫩江-漠河)公路153公里以东新建小型煤矿,年产煤约万吨。1980年,西岗子公社煤矿建成投产,生产方式为露天开采,机械化程度达到60%(有60推土机2台、55胶轮拖拉机1台)。年末,有职工17人,年产煤6000吨,产值6.8万元,固定资产1.5万元。1985年,贯彻“有水快流”的方针,乡镇煤矿增多。其中,嫩江县有小煤矿近30户(含农场集体煤矿)。到1992年底,全区有乡镇煤矿59户。其中,有金水、木耳气、三盆河、钢新等国营煤矿7户,集体煤矿32户,个体煤矿20户。各矿多为季节性生产,生产方式有井下和露天两种。原煤年产量在二三万吨到十二三万吨之间。
东方红煤矿矿区 (资料片 )
跨世纪以来,金水和红旗一带矿区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形成西部较大型煤田。主要有欧林、军金、振兴、同兴、兴边、富宏、永发、宝发、中亚、三丰、金三角等11个煤矿,年产煤炭达250万吨,产值达202122万元,上缴利税31029万元。罕达汽镇政府机关也从罕达汽村迁往西部煤田,带动小城镇发展,建立5栋住宅楼、7栋商服楼,供热面积达12万平方米,使周边村屯农户向小城镇转移,形成以煤炭、农业开发兼顾旅游业的发展态势,全力推进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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