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肃司令牺牲后,1946年6月25日,省工委派洪学智率省主力部队之一警一团(特务团)到黑河开辟工作,同岳林、亚民、李光汉、王玉、薛志侠、黄励华等同志组成新的黑河地区中心县工作委员会。
黑河地区中心县工委成立初期,这里形势复杂,斗争艰苦,领导全区各县人民进行了清算斗争,促进了剿匪斗争的胜利和农业的发展。同年9月,洪学智就率部队赴前线作战。
由于当时条件艰苦,洪学智在黑河工作的这三个月期间留下的资料档案寥寥无几,在1946年的档案中有一份珍贵的资料,是由洪学智签发的训令,具体内容如下:
1946年7月30日于本部。
查黑河市内所驻之各机关、部队、团体等有无数乱打枪者,有在街市中心骑马横冲乱跑者,以及服装不整沿街游勇肆意蛮横者等。情事层出不穷,似此种不良现象如不取缔实有危害秩序,兹为维持治安以安社会,计特规定事项如下:
一、无故乱打枪者枪支没收,人受押禁(如工厂试枪或部队打靶须先呈报本部批准后施行)。
二、在街市中心骑马横冲乱跑者,马匹没收,人受押禁(紧急通讯任务者例外)。
三、服装不整沿街游勇肆意蛮横者就地逮捕押禁三天。
以上各项除由本部另派纠察队实行查禁及布告周知外,合行令仰本市所驻机关、部队、团体等对于所属切实进行教育以维军纪,希即遵照为要。
司令员兼政委:洪学智
副司令员兼警卫团长:李光汉
政治部主任:岳林
副主任:萧敬若
此道训令的发布,充分地体现了当时的社会复杂及斗争的艰苦,更能从此训令中反映出洪学智领导的黑河区工委工作的严谨,这些措施的实施为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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