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司命赖忠诚
——醇亲王赠富明阿诗三首
瑷珲历史上有很多名人,尤其以勇武见称的清代,走出去的都统、将军、大臣灿若星辰,他们的事迹见诸《清史稿》《黑水先民传》等史料并在瑷珲广为流传。富明阿是瑷珲籍的十大将军之一,生前身后都有很高评价,我们从清代醇亲王奕譞赠他诗中可以领略其风采。
富明阿将军(资料片)
醇亲王奕譞是清代道光皇帝的第七子,道光二十年(1840年)九月生,生母是庄顺皇贵妃乌雅氏。道光三十年(1850年),封醇郡王,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补领侍卫内大臣。同治二年(1863年)他曾写诗三首赠富明阿,诗云:
(一)赫赫风雷叱咤生,驱驰江北擅威名。
青年丑我仍尸位,皓首怜君又远征。
半载论交钦抱负,三军司命赖忠诚。
烽烟四境黔黎苦,多少鸿嗷待捷旌。
(二)不负昂藏七尺驱,毅然单骑就长途。
待看阵上驱戎马,始信人间有丈夫。
节钺凭谁开事业,江山从此壮规模。
创痕遍体雄心在,麟阁当年展画图。
(三)登坛重寄敢辞难,百战归来力未殚。
只为贪狼甘破斧,再将怒马试雕鞍。
风吹鼓角江流急,霜染旌旗日色寒。
携手华堂增别绪,男儿有泪不轻弹。
落款为“癸亥秋送富都统赴扬州军营帮办军务,醇亲王作并书。”
写这首诗的时候,富明阿是奕譞的部下。此前富明阿因伤致残在瑷珲养伤,《清史稿》称:“富明阿身被十二创,诏许开缺回旗医治,伤已成残,命以原品休致,食全俸。”咸丰十一年(1861年),富明阿被朝廷召回京师,负责训练驻京兵营的八旗官兵。同治元年(1862年),他被授予正红旗汉军都统,管理神机营。神机营归属领侍卫内大臣管辖,按照隶属关系,富明阿是奕譞的部下,当时二人相差三十岁有余,从诗中可以看出,两人共事虽然只有半年时间,但相处的很默契,奕譞非常钦佩富明阿的军事才能和忠诚勇敢,在富明阿前往扬州帮办军务时,奕譞作为青年贵胄对这位沙场老将依依不舍,并寄予厚望,期望他能“节钺凭谁开事业,江山从此壮规模。”
这首诗为小楷书写,字体端庄挺拔,朴茂敦厚,并配有富明阿画像,富明阿头戴红宝石顶官帽,配有孔雀翎,身着黄马褂,佩戴腰刀,虽然苍髯白发,但精神矍铄,是很难得的图像和文字资料,对我们了解和研究清代官制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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