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将军衙门档》记录,黑龙江城-墨尔根城驿站最终确定时间是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一月,各驿站具体的落实修建时间大致是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一月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四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驿站对于清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政令到地方的重要传输机构,体现管理职能,驿站设定后,需对驿站进行必要的人员物资配备。
驿站站房
站房对于驿站是重要的基础建设。清政府在综合考量了自然环境、民族情况、政治特点等各个因素后,制定了黑龙江各驿站站房的具体修建方案。《黑龙江将军衙门档》中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户部为吉林至黑龙江设二十五驿所需事项咨黑龙江将军文》中对由十九站后新增的六处驿站站房的具体修建有较详细记录:“初设驿站之驿丁,每丁若分房屋一间,共需一百八十间。按每间房屋造价银三两计,共需银五百四十两。此项银两,由盛京户部分别拨给个人。至于建房所需木料,由理藩院派员乘驿前往该六驿,于当地砍伐树木,发给各驿。”
驿站房屋的建造费用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修建房屋使用的木料就地取材,由当地砍伐后发给各驿。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三月十三日《黑龙江将军衙门档》中对此有记载:“由锡伯,索伦,达斡尔夫役伐运树木,温托欢驿站至瑷珲十三驿站站人房屋派遣锡伯、达斡尔章京督建。乌拉吉林苏苏驿站至金珠额佛罗六驿站站人房屋,派遣宁古塔章京督建。”
综合两份文献:黑龙江城-墨尔根城之间驿站设置之初,对于站丁的房屋建造是有专门经费的,每个驿丁建造一个单独房屋,每个房屋的单价为银三两,经费是盛京户部直接拨付给个人;建房的木料则是由理藩院统筹,理藩院调拨当地锡伯、达斡尔的夫役来砍伐和运输木料等建房材料到驿站站点,并且站人房屋建设等工程由本地的锡伯、达斡尔章京亲自督建。可以看出,清政府对于驿站站房的建设是比较重视的。
人员及牛马配备
黑龙江地区人迹罕至,驿路和驿站确定后,人员配备也是不容易解决的问题。驿站人员的数量、车马牛的配备,不但要择优选择合理方案,也要符合驿站工作实际。清政府在设驿之初,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在《黑龙江将军衙门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户部为吉林至黑龙江设二十五驿所需事项咨黑龙江将军文》中就有交代:“由吉林量至黑龙江,共一千七百一十一里,拟设驿站二十五处,其中增设之六处驿站,均照原设十九驿之例,每驿计领催在内,共设男丁三十人,马二十匹,牛三十头。”
每个驿站配额(包含领催)站丁三十,黑龙江城-墨尔根城五处驿站站丁一百五十人。而对于牛马的问题,则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调配:“该六驿所需之一百二十匹马,由杜尔伯特等五旗所存马匹内调给。”
如此,清政府配给每个驿站马匹二十、牛三十,这是配备给驿站的公务用马和公务用牛,马匹由杜尔伯特旗调配,牛则以每头四两九钱计价,由盛京各驿及柳边人员所存之壮牛中拨给:“该增设之驿站驿丁所用之农具及途中所需口粮,由各该驿站及柳边人员协助拨给。自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起,计至驻驿地方各自携带本人所有之物件。自抵达该驿站驻地之日起,所需之四个月口粮,由达斡尔村所存三百三十石米内支取二百一十六石,除该驿站人员自有之牛畜外,尚应由各驿及柳边人员所存之壮牛中拨给,每男丁发给牛一头。该支给之一百八十头牛,每头以四两九钱计价,共需银八百八十二两,由盛京户部如数支给各主。”
相对于其他驿站,清政府对于黑龙江城-墨尔根城之间五处索伦、达斡尔驿站的物资配备又格外体恤,给予了更多的照顾。在《黑龙江将军衙门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户部为吉林至黑龙江设二十五驿所需事项咨黑龙江将军文》中,户部考虑到黑龙江城-墨尔根城之间五处驿站路途遥远,牛的发放形式则以现金代替:“至于驻霍洛尔河至黑龙江五站之索伦、达斡尔人,均属土著,且地方又近,故应由伊等自行耕种之。若劳力不足,则由索伦总管委派章京人等协助耕种。……惟索伦、达斡尔等人,告属土著,应给伊等之五个月驻驿口粮,共二百零五石,因路途遥远,运送困难,故以每石折银二两发给,由其自行购买。该项买米银四百五十两。由郎中满丕以其所存银两内支给……霍洛尔河站至黑龙江,每驿派索伦、达斡尔贫穷者三十名驻驿。再每驿丁发银十两,以制作穿戴及修造房屋。至于发给驿丁应耕之田,派章京人等尽力协助耕作至来年。驿站所需之什物亦应给齐等语。所议不但使索伦、达斡尔之贫穷者得以生计,且不致使沙河站等驿困难重重,于初设驿站之驿丁亦似有裨益。”
以牛价抵牛发放,这是一种相对灵活的形式,避免了牛在送往驿站过程中的损耗,也可省去路途中牛草料的消耗。而且后来清政府根据黑龙江牛价的具体实际情况,对于黑龙江城-墨尔根城之间的五驿在牛价上也相对于其他新设驿站有所增加:“霍洛尔间驿往彼至黑龙江所设之五驿,每驿拨给牛三十头,发给本人牛三十头,共三百头。交付郎中满丕、索伦总管等,令其作速购买发给。此项买牛所需银两,按黑龙江购买耕牛之例,每头牛以银六两计价。共需银一千八百两。由盛京户部委员作速交郎中满丕转交各驿。再,驻霍洛尔河至黑龙江五驿之索伦,达斡尔之贫穷者,交付郎中满丕、索伦总管,将有妻室之男丁,每驿派三十名。从中捡选优良者补放为该驿领催,发给此等人之建房木料、车辆、犁具等物,由索伦总管酌情协助拨始。其他所发物件,均按各驿之例发给。”
文献中的霍洛尔站就是科洛尔站,只是音转不同,霍洛尔至黑龙江的五站相对其他各驿站,清政府明显给予了更高的“待遇”:一是对于其他各驿每驿拨给牛三十头的标准,索伦、达斡尔五站除了给驿站牛三十,还单独发给个人三十头牛,也就是每个驿站的站丁每人多给一头牛;二是还派章京协助耕种至来年,在耕种上给予足够的帮助;三是相对于其他每个驿站站房三两银的经费,索伦、达斡尔五站则给予十两银;四是其他每个驿站牛的单价折合四两九钱,索伦、达斡尔五站每头牛计价六两一头。这些高“待遇”一方面是对穷困的索伦、达斡尔等少数民族站丁的体恤和鼓励,另一方面也可算作是索伦、达斡尔五站的“高寒补贴”。这些也从侧面反映了清政府对于黑龙江城-墨尔根城这条驿道的重视。
黑龙江城-墨尔根城驿站驿道在设立之时,也将站人的生计问题考虑在内,站人没有薪资,所以清政府给予每个站丁分有五垧土地,还配发了所需的种子,驿丁的生活主要以土地的种植维持:“再,每男丁发给田五垧,均由设驿之村庄以附近之农田拨给。该拨给之农田内,若有熟地,则交付该将军,另以田补给该熟地之主。耕田所需之籽种,交付索伦总管安珠虎、洪吉等购买发给。”
驿站初置一切不完备,特别是索伦、达斡尔五站,荒无人烟,清政府给予的土地也不能立时收获,所以驿丁当年的口粮问题也要有所考虑。驻驿第一年,清政府为每名站丁发放五个月的口粮,黑龙江城-墨尔根城的索伦、达斡尔五站因为“路途遥远,运送困难”也以现金的形式发放:“至于驻霍洛尔河至黑龙江五站之索伦、达斡尔人,均属土著,且地方又近,故应由伊等自行耕种之。若劳力不足,则由索伦总管委派章京人等协助耕种。……惟索伦、达斡尔等人,告属土著,应给伊等之五个月驻驿口粮,共二百零五石,因路途遥远,运送困难,故以每石折银二两发给,由其自行购买。该项买米银四百五十两。由郎中满丕以其所存银两内支给。”
清政府为了让驿丁长期安心驻驿,还发放给驿丁娶妻银。首任管理墨尔根等处驿站站官杜尔岱还就驿丁娶妻“经费”的使用情况专门向黑龙江将军报告:“据墨尔根等驿站官杜尔岱告称:驿站无妻男丁,每丁由部发银三十两,于本地附近买娶,则断然娶不得。故请咨行该部,由部买得年轻贤良女子,陆续送来等语。查得:户部咨称,本部等查得:黑龙江所属十九驿,共有无妻男丁一百七十七人,宁古塔所属二十五驿,共有无妻男丁二百零五人。曾拟将刑部督捕衙门发配之孤身女子配给此项男丁。然现被发配之女子甚少,而此项驿丁皆为官差,不可无妻。故以每个女子折银三十两计,共一万一千四百六十两。将此咨行黑龙江、宁古塔将军等,著其派员由盛京户部如数支领,分给无妻男丁买妻。若彼处买娶不得,则咨行报部,由臣部陆续买得发往彼处等语。康熙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恭摺具题,奉旨:依议。钦此。等情。既然如此,著尔将茂兴等九驿之八十余名无妻男丁,领得银两后,能否于一年内全部买得女子之处,作速复文。为此札付。经询九驿笔帖式、领催。伊等同声告称:此八十余名男丁,有半数愿支领现银买娶女子,另一半愿等娶送来之女子等语。现此无妻之男丁,有十五岁至六十岁者,年令不等,即是由部买女子送来,年岁亦不完全相合,故以一半给银,一半以年岁相当之女妻之,似有益其生计。为此呈文。”
综上,从物质条件上看,在黑龙江城-墨尔根城驿道驿站设立之初,清政府对于站丁生计问题考量还是相对周全的,简单概括来说就是:给置办房子、给口粮、给土地、给种子、给牛,还给钱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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