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名单
公 示
为落实国家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部署,按照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省限期关闭、引导退出、升级改造和少量保留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我向书记省长说句话”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我向省长说句话”栏目反映,也可通过举报电话向我们反映。
举报电话:0451-5300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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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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