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对生产、流通领域农资产品全链条及“线上线下”农资业户全方位监管,对坑农害农行为“零容忍”,深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检查农资市场和农资经营者主体资质情况,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重点审查各类农资经营户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批发、销售的流向、数量等信息,确保农资产品实现可追溯监管;严查产品质量,查看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包装说明等是否真实规范合乎标准,查看广告宣传用语是否虚假违法、商标标识是否涉嫌侵权仿冒等,确保质量安全;加强网络农资商品交易监管,监督指导涉及农资经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净化农资市场秩序。
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农资打假保春耕督查工作组,充分运用质量监督、价格、计量、标准、公平竞争等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资市场主体500余户次。采取发放张贴宣传单、发布农资经营提示和消费警示等方式,普及识假辨劣知识,引导各类农资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建议农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农资产品。充分利用12315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依法依规受理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违法案件。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将以往存在问题的企业(门店)全覆盖纳入。结合监管实际组织采用双随机和定向方式先后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和定量包装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抽检生产领域农资企业4户23个批次,流通领域农资企业27户32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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