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按照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经过调查询问,现将2月7日3时31分至9日9时黑河市新增3例确诊患者(居住地均系五大连池市辖区黑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所在地,以下简称沾河林业局)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患者一,男,55岁,居住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红旗东区17号楼。
1月19日18时许,去沾河林业局华德超市买菜,购物后直接回家。
1月20日早8时,与妻子开车去岳父家(惠民小区14号楼)照顾老人,上午10时许开车回家后没有外出。
1月21日早8时,去岳父家探望,上午(具体时间不详)去沾河林业局附近缘客隆超市买菜,购物后直接回家。
1月22日早8时,与妻子、女儿开车去岳父家探望,上午10时30分开车回到家中,14时许与妻子、岳母开车到北安六道街配助听器后,返回沾河林业局,17时在沾河林业局北岗万事达酒店吃饭,19时左右离开。
1月23日早8时30分,与妻子、女儿开车去岳父家探望,上午10时开车回家后没有外出。
1月24日上午10时,与妻子、女儿开车去岳父家探望,大约下午13时开车回家后没有外出。
1月25日上午9时,与妻子、女儿去岳父家探望,后与妻子去沾河林业局北岗早市孝德文化道德课堂学习班听课,并同学习班的人共吃午饭,下午16时回家后没有外出。
1月26日,步行去岳父家取车回家后,当时有点发烧感冒,回家吃药后没有外出。
1月27日至2月5日,身体不适,出现低烧、头晕症状,没有外出,期间生活物品由女儿负责购买。
患者二,女,系患者一的妻妹,52岁,居住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和谐小区1号楼。
1月22日上午,与儿子一起去父母家中(沾河林业局惠民小区14号楼),与父母、二姐、三姐、三姐夫、外甥女直接接触,中午在自己家中与丈夫、儿子、外甥女共同吃午饭。
1月24日,与丈夫、儿子共同到公公(惠民小区5号楼)家中过年,期间与丈夫的二弟、二弟媳、三弟、三弟媳、三弟的女儿共同吃午饭与晚饭。
1月27日至2月1日,与儿子到沾河林业局谭某林诊所打针,在打针期间与儿子到沾河林业局天水湖公园散步。
另据其回忆,到沾河林业局红旗大街彪子超市和沾河林业局北岗刘老五超市买过几次菜,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买菜时遇到的人都不认识。
患者三,男,系患者一的岳父,84岁,居住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惠民小区14号楼。
1月19日至2月9日,居家未外出。
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时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沾河林业局的人员,无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黑河市各县(市、区)疾控中心24小时联系电话:
黑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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