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全力推进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和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确保检察机关的服务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市人民检察院从2015年起,陆续制定出台了《服务市域经济发展的15项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实施意见》《关于服务黑河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黑河检察机关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22条服务措施》等制度,通过制度组合,理清责任,提高履责效能。
为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国土、林业、水务、环保等11家成员单位构建“法律监督+联合执法”工作格局,联合执法32次,立案监督该类案件36件36人。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联合打击非法采沙行为,对8家水洗沙场开展执法检查,查获非法采沙22万余立方米,保障了正当经营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深挖行业“保护伞”,严打勾结“利益链”,成效显著。开展金融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全市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5件49人,开展非法销售保健品专项清理行动,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
市人民检察院建立领导调研包企机制、民营企业家研讨座谈机制、法律咨询服务机制,在市工商联等单位设立检察联络室,选派资深员额检察官实行“一对一、点对点”式服务,为企业解决难题,帮助企业回流资金40余万元。同时,积极化解企业矛盾,为企业搭建党建对接平台,妥善、快速处理涉企诉讼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减少民营企业维权成本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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