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嫩江市司法局第一时间编写《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告知事项通知》,并通过嫩江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法律适用予以释明,消除了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和审理期限的担忧。
由于暂时关闭了接待场所,嫩江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人通过邮箱、传真的方式申请,通过电话、邮箱留言等方式咨询。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的全体工作人员被分派到防疫工作的不同岗位,在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不忘复议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他们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根据案件受理情况,对疫情期间正在审理的案件,采取打电话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针对相对复杂的复议案件要采取案件中止的方式,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在非常时期请当事人给予理解,作好当事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消除当事人的不满情绪,从而大力提高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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