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指挥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私营企业、个体业主、小区业主、农民朋友、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快“龙江健康码”的推广使用进度,方便群众出行,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党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带头使用“龙江健康码”。
2.进一步加快在党政机关、小区、村屯、工厂、企业、商业场所、公共交通等实行“龙江健康码”通行管理,人员一律凭“绿码”出行。
3.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助已营业经营场所“通行登记码”的打印和张贴,并严格监督管理使用。
4.为减少人员聚集,提高通行速度,必须在各类场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张贴多份“通行登记码”。
5.现场查验员必须高度负责,见“绿码”放行,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现场修改健康状态,并按有关流程进行处理。
6.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必须负责督导全体村民注册使用“龙江健康码”。
7.不具备申领条件的老人、儿童及其他特殊人员,由他人代为注册申领,出行时由现场查验员协助扫码通行。
8.市域内“龙江健康码”生成的“通行登记码”应予互认。
9.各县(市、区)指挥部要将本地户籍人口数、在疫情防控期间排查出的实际居住人口数准确汇总上报至市级数据管理员。
10.各级宣传部门必须利用多种媒体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使用率。
11.各级数据管理员要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预警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推送至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
12.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行为,纳入个人诚信管理,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3.各级指挥部必须加强对“龙江健康码”推广使用的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推广使用率低、行业监管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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