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化解争议·提升服务
——市人社局多举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高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局出台《分工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十五条措施》,聚焦劳动保障监管、劳动争议化解、劳动保障服务优化,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提升劳动维权效能
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指定专人接待、受理新业态劳动者维权诉求,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来电、来访、来信等各类维权渠道畅通无阻。建立举报投诉工作处置预案,坚持源头预防与及时高效处置相结合,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工作。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深入美团、同怡电子商务2户新就业形态企业,对平台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未接到新业态劳动者投诉举报,未发现新就业形态企业存在违规违法现象。
创新纠纷调解模式
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促进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健康规范发展,目前,黑河市及各县(市、区)均已挂牌成立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积极引导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及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敏感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对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争议源头进行预警、预防;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完善办案系统信息化手段,持续完善智慧调解仲裁系统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加大业务学习力度,进一步统一仲裁裁量标准和尺度。
强化基本保障兜底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从2020年1月起,我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参保,也可在省内就业地参保。优化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向新就业形态人员讲解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方面政策,提高参保缴费积极性;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新就业形态参保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金保工程一体化平台、掌上“12333”、“支付宝”等社保自助服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关系转移、个人账户查询等业务。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定期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为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采用“理论课线上教学+实践课线上、线下融合教学”等方式积极开展新业态职业技能培训。全市累计组织1237家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开展招聘会6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2473个,开展职业指导8901人次,职业介绍637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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