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的黑河人民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经营,一度使生活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难题,1946年9月25日,在建联会领导动员下,组织成立了集股投资的黑河平民合作社,1948年重新组织命名为黑河贫民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解决贫困市民需要以及平抑物价。
合作社的情况是:合作社成立,1946年9月25日,将清算所得的果实由建联会领导在完小校操场分配给贫苦市民。一方面由瑷珲县工委书记薛志侠、常委县长肖敬若、张开平、李伯言等同志领导之下组织黑河贫民合作社,成立合作社招股处,在分钱处(分配果实地点:完小教室)招收股本,分到钱的人可入股,没有分得到果实的人也有自愿入股的,每股是伪币50元。黑河市民清算配给店后开始时百余户吸收资金49050元,到1947年底资本增至7775800元,社员数为1187户。
1948年5月,土改后城区所有斗争果实未曾分配即全部投入合作社,当时果实股金是62252600元,社员股金(群众入股)3857200元,到了1948年底,斗争果实原数未动,社员股金就增至5793800元。
合作社经营方针比较明确,都是根据群众每个时期的需要办货,还没有脱离群众。
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具体的是当前需要单纯以营利为目的,与真正的合作社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政府具体帮助领导不够,因为合作社是一种新的群众经济组织,群众对它是生疏的。
二是公营企业对合作社领导帮助不够,甚至不闻不问,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如实业局对合作社的关系就是这样的。
三是合作社职员政治业务学习不经常,没有建立为群众服务的观点,仍是旧商人的“看摊办货吃薪干事”的思想。
四是虽有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但这些管理委员是以旧闾长中提出来的,不是社员选举的,有的不是社员,所以不能代表社员意见,对合作社也不会关心。
五是斗争果实占总股金90%以上,这些没有确定私有,群众不摸底,认为是官办的,因而不愿入股。
六是股票价值低,每股200元,一般社员又占多数,群众认为赔就赔挣就挣,无关痛痒,并且认为反正将来也要归公。
根据以上情况,1949年1月,在开展城市工作同时曾提出整理合作社问题,但由于缺少干部未能彻底进行整理,只是领导上原则指导了一下,虽有两三个同志下去了解情况组织社员小组,但人数少未起到大作用,开过两三次管理委员会(基本上是不起作用的),将上期工作进行总结,向社员大会作报告,并结合进行合作社宣传扩大股金号召入股,另外为使群众入股不吃亏,决定以实物计算入股,按工薪标准两分算一股,重新兑换股票,这次简单整理在扩大股金方面收效还是很大的,经号召入股后股金情况是:
一、新入股243041200元,按两分为一股是17396股,社员户数605。
二、果实股金折价217108800元,计15776股。
三、旧有社员股金折价25332400元,计1620股。共计34792股。
整理后为扩大合作社影响刺激群众继续入股,决定社员优待办法如下:
一、按卖价9折(贸易公司卖价)卖给社员每户白面10斤。
二、以贸易公司同等价格专卖给社员每户豆油3斤,半粗粮20斤,非社员不卖。
当时市价与合作社卖价比较如下:豆油市价14000元,合作社价12000元,比市价低2000元。苞米面市价2000元,合作社价1700元,比市价低300元。大[楂] [糕]子市价2500元,合作社价2200元,比市价低300元。
另外,今年(1949年)4月曾借给东牡丹江13个工人600分(按3月工薪标准每分之值),组织上山打柈子,言明月息5厘,还钱时交实物给钱。这次13人共打柈160个,6月即本利全部付清,实际上互质数应该向这方面努力发展的,但过去对组织供销组织群众生产做得不够,而且在思想上的重视也是不够的。
这样社员得到实惠了,对合作社的认识提高了一步,但市面小商人可不高兴(当然也有坏人从中造谣)反映说:要组织合作社了买卖都得垮台。
这次只是一般的整理。6月决定有重点的分配,主要分给军、工、烈属、贫苦工人和城市贫民。方式是首先召集街组干部进行分果实教育,然后召开街民大会进行宣传,采取走群众路线,小组自报公议,街组干部讨论决定方式分配。
今后的方针:供销和消费及职工福利事业(综合性的)。
合作社管理人员情况是:1946年9月成立时没有任经理,是由政府人员负责管理。1947年12月,政府领导人李冷斋指示提前结束合作社彻底分红,已入股的人将本利完全取出,再重新组织“黑河贫民合作社”,愿入股的人再重新入股,加入新社(贫民合作社),在改组期间,由于当时在土改没选举合作社负责人,虽是投了股,但未开业,延续到了1948年4月1日由李文章同志代理主任才开始营业。至1948年5月26日,由县长领导改组合作社机构,由王洪泉任经理,政府的资本和人员完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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