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件(来电2件、来信1件),其中2件案件与第二十一批信访举报案件相同。本批交办的非重复案件中,涉水类案件1件。
2022年1月1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二十四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非重复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案件情况不属实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