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件(来电2件、来信3件),其中1件案件与第十八批受理案件相同。本批交办的非重复案件,涉大气类案件1件、水类案件1件、生态类案件2件。
29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二十一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非重复案件,办结4件。其中,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