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崇义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长玉,副主任马杰,秘书长代树奇出席会议;副主任杜久武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的实施对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压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依法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明确人大审查监督的程序和方法,深入开展全过程监督,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要坚持依法审查监督,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要坚持聚焦重点问题,针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和程序方法。要坚持全过程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防止政府在法定限额之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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