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公路水平,嫩江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养。
嫩江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县道县管、乡村道路乡村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强化建管养运,实行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这个市明确由市政府市长担任总“路长”,政府主管市长、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为市域、乡(镇)域、村域范围内三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三级“路长”分别下设“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起“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组织管理体系。同时,还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提高管理水平。
为打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嫩江市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各级“路长”要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要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对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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