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适用范围?
答: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维护公序良俗,弘扬时代新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什么?
答:《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由地级城市制定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条例》共5章41条,为市民的日常行为确立了相应的文明规范。
《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谁来保障实施?
答: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工信科技、民政、商务、市场监督、司法行政、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做好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
公民维护交通安全秩序,遵守哪些文明行为规范?
答:行人应当走人行道。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不随意横穿道路、翻越交通护栏,遇车辆礼让时要迅速安全通过;
文明乘坐公共交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遵守乘车秩序,不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礼让老、弱、病、残、孕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
礼让行人。驾驶机动车不强行变道加塞,行经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通过积水路段时减速慢行,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喇叭;
非机动车文明行驶。驾驶非机动车不逆向行驶,不抢道行驶,不超速行驶,不进入人行道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
礼让任务车。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按标识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停车标识或者在非禁停地点有序停放,不在人行道、消防通道或者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任意停放;
营运车辆有序停靠。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辆上下客应当规范有序停靠,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爱护共享自行车。爱护和规范使用共享自行车,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
公民维护社区文明,遵守哪些文明行为规范?
答:家庭娱乐、装修装饰、使用乐器、体育锻炼等活动,合理安排时间,控制噪声,不影响邻里生活;不占用公共绿地和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饲养家禽家畜、种植果蔬;不在建筑物外墙、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不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不在建筑物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来源:黑河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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