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优先发展民族事业,优先落实民族政策,优先完善基础设施,优先培养民族人才,努力推进各民族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05年、2009年、2014年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6年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深入研究对接国家和省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谋划了爱辉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3个规划,把民族乡村发展纳入全区及各部门重点工作。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36条普惠性政策,让更多少数民族群众享受政策的红利。健全有利于民族人才干部脱颖而出的选用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择优将30岁以下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预备队进行重点培养。每两年举办一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部门及乡镇、信访、经济一线挂职锻炼。对民族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投入,坚持把基础设施与民族元素、符号、景观,同步设计、统一打造,形成各具特色的民俗景观带。目前,爱辉区各民族乡村道路通畅、通邮、通讯和安全饮水入户率均达100%,客运交通站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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