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2家单位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惩戒
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启动
记者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的我市42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具有黑河特色的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在我市启动。
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的建立,使全市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共同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执行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方案,以全国、全省诚信体系为依托,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信用惩戒机制,为彻底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基础。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行业准入、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等惩戒措施,由全市42家单位共同签署实施,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法律的信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良性法律秩序,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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