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人民群众治丧负担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我市免除市城区居民逝者骨灰寄存费用
记者昨日从黑河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减轻人民群众治丧负担,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黑河市免除市城区居民逝者骨灰寄存费用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作为2024年市政府利民实事工作之一,将对黑河市爱辉区城乡户籍居民逝者骨灰寄存费用实行免除。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3月1日起,黑河市爱辉区户籍逝者火化后,且骨灰需寄存在黑河市殡仪馆的,如符合免除标准,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直接免除骨灰寄存费。免除骨灰寄存费用对象为具有爱辉区户籍,死亡后在黑河市殡仪馆实行火化后寄存骨灰的人员;具有爱辉区户籍,在异地死亡火化后回黑河市殡仪馆寄存骨灰的人员;驻黑部队和武警部队牺牲、病故的现役官兵,牺牲、病故的英模,牺牲的民警;因突发公共事件在爱辉区死亡火化的非爱辉区户籍人员;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无主尸体。
在需提供的材料方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免除骨灰寄存费用的对象,在黑河市殡仪馆火化的,承办人需向市殡仪馆提供下列材料: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医疗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未知名、无人认领的逝者,凭公安部门证明;逝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逝者为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卡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已注销的,提供户口簿注销页)。符合免除骨灰寄存费用的对象,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承办人可凭逝者生前有效证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合法缴费票据和承办人有效证件到市殡仪馆办理骨灰寄存。
针对预存寄存费退费问题,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起,对逝者骨灰寄存费用已提前预交的,给予退费(退还费用按照2024年3月1日起免除计算)。骨灰寄存经办人经预约后,需携带逝者骨灰寄存证、缴费发票、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黑河市殡仪馆思亲堂一楼办理退费。
据悉,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黑河市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截至目前,黑河市本级惠民殡葬补贴已覆盖1542人,减免金额达104.1万元,深入推动实现黑河市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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