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前置 多元化解纠纷
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衔接联动深化诉调对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省司法厅《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加强部门间衔接联动,多举措、多渠道协同推进调解程序前置工作,调解质量不断提升,切实从源头减少了诉讼增量,为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年初以来,全市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1057件,调解成功率达98.5%,更多群众享受到了灵活、高效、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协同推进。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召开座谈会,共同探索跨部门协同合作新路径。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和作用,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智慧便民的多元解纷工作举措,加快实行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力争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
完善衔接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优化前置调解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等配套保障,不断提升纠纷化解工作实效,为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组织保障。
深化诉调对接,向引导疏导用力。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共同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向诉讼服务中心延伸,强化实体化运作,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对特定类型适宜调解的纠纷实行调解程序前置。选聘优秀专职调解员派驻调解工作室,提升前置调解专业化水平,通过分流、转办、委托等方式最大限度化解诉前纠纷。
下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平台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线上纠纷化解服务,把群众满意度、诉非转化率作为检验诉前调解成效的标尺,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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