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不停“检”守初心
——嫩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2013年成立的嫩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独立承办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及开展法律宣传、帮教维权、预防犯罪等工作。十年来,先后被省委宣传部评为“优秀法治教育基地”,获得全省志愿者服务“五个100”优秀志愿服务项目、黑河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微课一等奖等荣誉。
嫩江市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建立推行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立体化帮教模式,对高危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个性化帮教;携手关工委、社会组织、社区共建未成年人帮教考察“驿站”,为办理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外脑”助力;建立两所观护基地,为18周岁以下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技能培训。近年来,精准帮教30余名未成年人。
这个办公室以“爱之驿”未检品牌为引领,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模式,通过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场教育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青少年群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法治“云”讲堂之防性侵》系列法律知识讲座40余场,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听课师生累计达3万余名。
“一号检察建议”旨在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由检察机关与学校共建校园性侵防火墙。近年来,这个办公室提前介入20余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100余条介入侦查取证意见,提前介入率100%。督促教育局、公安局对55家中小学及幼儿园、17家校外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工作;与妇联合建女童保护小屋与“爱之驿”家庭教育指导站,构建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综合救助为一体的全方位救助体系。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他们创新性提出“1+3+N”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式,由检察机关作为案件办理的“1”,由“司法局、法院、律所”3个单位作为线索来源的“3”,拓展团市委、关工委、城乡各党委等单位为跟踪问效的“N”,各司其职,形成强有力的案件办理及跟踪问效体系,打造维权工作立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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