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久武,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马杰,副主任吴全刚、徐峪出席会议,吴全刚主持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景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迎松,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佳斯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佳斯、王大勇辞去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黑河市市树、市花、市歌、市标及相关标识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人事免职议案的说明;表决了人事免职事项;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举行了主任会议。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黑河市市树、市花、市歌、市标及相关标识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佳斯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佳斯、王大勇辞去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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