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爱辉区法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近日,黑河摄影爱好者用随身携带的相机,拍下了一组野生动物活动的照片,照片中可以清晰看到东方白鹳等追逐戏水的画面。
图为野生鸟类在天空自由翱翔
野生动物保护属于环境资源法的调整范围,长期以来,爱辉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积极构建环境司法保护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生存提供有力保障。爱辉区法院三年内共审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5件,判处被告人7人,其中非法狩猎罪2件2人、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1件1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件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1件3人,辖区内各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
成立专业审判团队。以环境保护类案件特别是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为抓手,抽调刑事、民事、行政法官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涉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集约化水平。
图为野生鸟类在江中展现美丽身姿
优化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检察、林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等多个部门常态化互动,建立健全案件会商、司法建议、判后回访、典型案例研讨发布等机制,全面推动“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司法行政协同保护。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发参与到预防盗猎、打击盗猎等活动中,从根源上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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