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积极发挥派出法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乡村工作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各类涉农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和平法庭梳理辖区内近十年常见涉农问题的引发方式、争议焦点、如何避免等方面内容,制作成“重点小册子”发放给村民,让村民了解如何避免涉农法律纠纷、如何维权。针对村屯群众之间化肥农药买卖、土地流转等多采取口头约定或一张“条子”的方式,导致纠纷发生时缺乏有效证据,和平法庭专门制作土地流转承包、农产品销售等常见合同样本,深入村屯地头指导群众使用。在下乡巡回审判中,在田间地头以案释法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提高农村司法效率,高效解决涉农案件。制定《和平人民法庭与乡镇及村民委员会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组成涉农问题调解办公室,在各村屯设立调解委员会,由专人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精确引导分流,发挥各村屯调解员作用,使大量涉农案件“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与辖区各村村民委员会合作,设立村屯审判点,“开庭到乡村、审判进作坊”,真正做到法官多下乡,村民少跑路。近三年,和平法庭利用巡回审理点结案300余件。
保障农业正常生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平法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涉及春耕秋收生产的涉农案件,优先排期开庭、审理。注重调判结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预防和控制涉诉群体性事件发生。针对市面上常见劣质种子化肥的危害进行宣讲,在村头张榜公开不良商家,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需要进行保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纠纷案件,积极联系当事人双方及买家进行销售提存;对已经产生药害造成减产的纠纷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深入药害地块进行实地测量,联系双方协商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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