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和各类民生商品价格市场秩序,9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对市区粮油、肉蛋、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保供企业明码标价情况,认真核对保供商品的进货发票和实际销售价格。要求市区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费用,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截至目前,市区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市区所有经营者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超市、商场、药店及相关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黑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下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超市、商场、药店和相关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安排专人对保供商品价格进行日监测,发现价格异动及时报送市发改委启动价格应急机制,确保我市疫情期间商品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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