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河市城区相关行业单位
第一批复工复产的通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群众生活必需原则,根据经营场所防控条件、人员聚集程度和市民实际生活需要,在符合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分区分类有序推动有关行业单位复工复产。
一、自2021年12月1日零时起,对以下符合条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行业单位,可以复工复产。
(一)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活动轨迹的大型超市(内部娱乐设施暂不营业),符合条件的中型超市、药店和对住宅小区内居民开放的食杂店、果蔬店(以上不含进口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为A级的美发单位(单剪),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公章刻制、开锁修锁单位,特种设备、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
(二)城市公交1—9号线(发车数量降低50%并缩短运营时间),市城区出租汽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承担普遍服务、自有电商平台、全年365天无休的快递企业,黑河地区客运班车(按额定载客人数50%控制,“点对点”直达、中途严禁上下客),货物运输站场;12月1日恢复开行哈尔滨东至黑河K7031次、黑河至哈尔滨K7034次列车,东方航空公司执飞的上海—哈尔滨—黑河航线MU5613/4航班;12月2日,恢复开行黑河至哈尔滨东K7032次、哈尔滨至黑河K7035次列车,恢复开行的列车、航班严格执行“两码、一证、一报告”(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银行机构按40%比例开放营业网点,按30%比例开放自助银行;保险机构营业网点。
(四)通信企业按照50%比例开放营业网点;信息软件服务企业。
(五)涉农秋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规上重点企业、年底前有望入规和财税贡献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具备住宿用餐条件、能够实行封闭管理的试车场、专属试验场。
(六)急需开展越冬防护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七)屠宰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宠物诊所、市城区外兽药店。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经贸企业、资产评估、会计事务、证券、工程咨询、设计、造价咨询、司法鉴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服务行业单位,可通过线上方式营业。
三、疫情期间为保障社会运行未停业的行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和常态化管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四、未纳入第一批复工复产的行业单位,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在未明确复工复产时间前,一律禁止营业,如发现私自违规营业,一律停业整顿,推迟复工复产时间,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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