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防控工作仍处于复杂严峻的关键期。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感染隐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03号)要求,从即日起,暂停2020年清明现场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殡葬服务机构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措施,暂停一切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社区公祭、生态安葬等聚集性祭扫活动。
二、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委托祭扫”和“定制祭扫”服务,代替逝者家属和其他有需求的群众为安葬安放在公墓和殡仪服务机构的逝者提供墓位和骨灰格位清扫擦拭、鞠躬行礼、敬献鲜花等个性化祭扫服务。(服务热线:殡葬服务中心13845668598,南山墓园13144561697、13763690613,殡仪馆0456—8223550、13644663335)
三、倡导广大市民通过网上追思、制作思念卡、献花燃烛、书写寄语等方式进行祭奠。
四、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
五、严禁林区、草原、田地等野外祭祀用火。
六、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制作销售纸牛、纸马、纸人、冥币等封建迷信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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