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
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发放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倡议书,组织药店、超市等重点行业签订承诺书,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价格自律、诚信经营等守信践诺活动,树立“越是特殊时期,越要恪守信用”的诚信意识。
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加强督促失信企业整改,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联合惩戒备忘录,不得随意制定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不得对一般失信企业、轻微失信行为和简易行政处罚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实行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零见面”、网上办,进一步规范明确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支持企业修复因疫情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信用问题。实行特殊行业、领域企业信用修复先申承诺、后补签,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并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移出,后履行相关手续,保障企业全身心地投入生产经营。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主动加强与企业联系,对确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全面推行自主年报制度,利用局微信公众号与《黑河日报》发布2019年度企业网上年报指南,公布各县市年报指导电话,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年报线上培训指导,引导企业网上填写经营信息、自主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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