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我市制定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黑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综合循环利用的制度体系,保障黑河生态安全。
《方案》明确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按照“建体系、整区域、提能力、重实效”的工作路径,采取“一年粗分” “两年细分” “三年精分”的“三步走”方式,逐步建成全市推进、标准完善、运行精细、实效彰显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闭环管理”体系,全面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一年粗分”,即在2019年年末前,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标准全面实行分类投放,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两年细分”,即在2020年年末前,在完成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其他垃圾分类标准,增加“厨余垃圾”分类名目,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年精分”,即在2021年年末前,对可回收垃圾从不同利用层面实行精分,进一步细化为直接回收利用资源垃圾和间接回收利用资源垃圾。
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我市确定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整体推进,政策支撑、法制保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积极落实市、区、乡镇三级管理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和整区域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发挥政府、企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建立“软引导”与“硬约束”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在黑河市城区及以黑河市洁城垃圾综合处理厂为中心40公里半径内的行政村,统筹建设垃圾中转、处理设施,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方案》明确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分类顶层设计、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评估、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力度、创新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体制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为保障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我市要求要落实政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健全财政补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社会资本投入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监管措施;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畅通监督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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