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事项(第二十四批)交办函》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2018年6月18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次,共1件举报案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2606号。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2606:“南京路八道街三好电脑北侧一楼有一家养鸡、杀鸡、卖鸡、味道熏人,苍蝇滋生,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已持续一年多,举报人要求取缔该店”。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养鸡、杀鸡点为北安市小江活禽屠宰点,位于南京路八道街三好电脑北侧一楼地下室(北大荒街老海天洗浴南侧),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工商注册号:231181600296192(注册日期2015年7月7日),负责人王某某,主要经营活禽屠宰及销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25日,北安市畜牧局、环保局、市场监督局、综合执法局成立调查组,对小江活禽屠宰点进行检查。经查,该店未营业,现场有尚未屠宰销售的鸽子4只、活鸡1只,加工废水排入城市管网。经询问调查经营人王某某,该店房屋租赁至2018年7月2日到期,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7月7日到期。经调查组协调,经营人王某某同意立即关闭该店,并于2018年6月26日主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吊销了营业执照。调查组2018年6月28日回访,该店已关闭。
(三)问责情况
无。
黑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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