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市纪委通报六起典型案例
按照中省纪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月23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六起典型案例。
1.黑河市爱辉区二站乡青龙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魏国贪污骗取粮食综合补贴款问题。魏国担任二站乡青龙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乡政府开展新增粮食直补申报工作中,与他人共谋骗取粮食综合补贴款35878元。2015年9月8日,魏国因涉嫌犯贪污罪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21日,黑河市爱辉区纪委给予魏国开除党籍处分。
2.孙吴县西兴乡平度村原村委会主任隋秀国、孙吴县西兴乡永丰村村民王学林(隋秀国表弟)贪污粮食补贴款问题。隋秀国在担任孙吴县西兴乡平度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了王学林具有该村集体土地的虚假证明,虚报粮食补贴面积,两人共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60325.57元。隋秀国、王学林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2016年5月12日,孙吴县纪委分别给予隋秀国、王学林开除党籍处分。
3.嫩江县科洛镇双泉村村民孙国君、张健、刘学进套取农机补贴问题。2012年9月,孙国君、张健、刘学进等人违背国家政策,擅自将配置给合作社带有国家农机补贴的农机具私分归个人所有,孙国君、张健、刘学进三人分别套取补贴款27100元、13309.6元、11241.6元。因犯贪污罪,孙国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张健、刘学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6年4月12日,嫩江县纪委给予孙国君、张健、刘学进开除党籍处分。
4.嫩江县政协原副主任科员陈玉芳套取农机补贴问题。陈玉芳从嫩江县政协退休后,利用组建巨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之机,伙同他人将带有国家补贴配置给巨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具,擅自卖给个人,从中套取补贴款416000元。陈玉芳因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6月27日,经嫩江县纪委决定,报嫩江县委批准,给予陈玉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5.逊克县宝山乡福山村孙本强非法占有农地问题。2013年6月,孙本强在伊春市乌伊岭力争施业区非法开垦3.2公顷土地,砍伐树木63株。孙本强因犯非法占有农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800000元。2016年2月19日,逊克县纪委决定给予孙本强开除党籍处分。
6.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局原纪检书记刘清涛非法占有造林补贴问题。刘清涛利用林场职工植树造林享受补贴的优惠政策,与他人合谋,非法占有造林补贴205000元。2016年6月26日,经爱辉区纪委监察局决定,报爱辉区委批准,给予刘清涛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股级非领导职务,收缴违纪款上交财政。
通报指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透支的是党的信用,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的要求,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瞄准当前干部作风中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一件件抓、一个个过,以铁的意志、严的态度、实的措施认真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干部作风全面好转、百姓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敢向惠农、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问三责”,强化责任追究。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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