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九批次,共3件举报案件,受理编号分别为748、790、792号。办理情况如下:
一、受理编号748号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一是莲花管委会住宅楼与办公楼(一体式),在楼下挖渗水井用于排放污水,日常办公和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地下水。二是原先莲花村村民都在自家门前打井取水,井水被污染后乡政府于2013年为村民家装上了自来水,但由于设施过于简陋,导致每年冬季上冻后,村民就无法使用自来水,直至次年7月份雪融化后才能使用,目前,当地十余户居民吃水问题比较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6月10日,五大连池市环保局对现场开展检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五大连池市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五环改正决定[2018]第27号),责令其于2018年6月14日前改造完成防渗漏污水井,定期清理,防止污染。二是乡政府每天向附近居民按时送饮用水,正在为居民重新接自来水。
(四)问责情况:已启动问责程序。
二、受理编号790号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安市人民医院北侧的聚盛源餐馆,未设置高空排放设施,营业期间排放油烟,污染周边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北安市政府组织环境执法人员于6月10日对人民医院及周边进行了检查,未找到举报的聚盛源餐馆,登录市场监督网上平台,查无此餐馆信息,举报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经查,人民医院北侧有一个聚香园餐馆与受理编号792号所反映的聚香园餐馆地址相同,为同一餐馆,调查核实情况见受理编号792。
三、受理编号792号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岗区龙江路和平23委13号聚香园餐馆,未安装高空排放设施,无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散烧原煤排放黑烟和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已持续4年,举报人曾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要求给予整改或取缔。
(二)调查核实情况:6月10日,北安市政府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聚香园餐馆进行了检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北安市针对该企业燃煤炉灶油烟净化不彻底问题,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问题决定书》(北环责改﹝2018﹞020号),责令:“限期5日内完成燃煤炉灶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处罚款500元。目前该餐馆燃煤炉灶已拆除,更换为天然气炉灶,安装了保丽洁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四)问责情况:已启动问责程序。
黑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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