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开发好资源 构建生态新体系
——嫩江县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行为
为持续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推进生态新体系建设,嫩江县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分为宣传动员、全面启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两个工程、提升总结、完善机制四个阶段进行,到年末结束。
嫩江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新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系统性工作,统筹兼顾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关系,向良好生态要效益,充分释放生态红利,推动构建嫩江发展新格局。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和职务犯罪行为,铲除其背后的保护伞、利益链。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统筹兼顾,整合力量,重点实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两个工程,努力实现促进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能力的明显提升,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和与破坏环境资源有关的职务犯罪明显减少。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嫩江县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机制创新,强化法治;坚持群防群治,社会共治。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推动,确保专项行动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顺利开展;强化末端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治理质效,系统性解决环境问题;强化主要责任,落实协调责任,履行全面责任,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实施分类管控和治理;以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机构改革方向为主线,以实际效果为检验,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探索环境资源多元化恢复机制;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坚持“谁执法谁宣传”原则,丰富宣传载体,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进社会各界与执法单位形成共防共治的良好局面;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紧密协作,努力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关键环节责任体系、要害部门责任体系、属地管理责任体系的“四个责任体系”,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持续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嫩江县委、县政府立足县域实际,梳理存在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推动构建嫩江生态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嫩江资源环境有序开发、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