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对待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嫩江县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办、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近日联合开展了针对水源地保护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验收工程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环境资源保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嫩江县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项。这个县要求全县上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事不关己、坐等观望、敷衍应付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下大力气抓实、抓好。认真对待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坚决取缔违法采矿、破坏农用地、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保证水源地安全、保证饮水安全;加快对污水处理厂二期的建设,对周边14所房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有序、有法的拆迁推进,确保达标、达效,维护好生态宜居城市的污水处理标准。
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嫩江县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或失职渎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顶风违纪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媒体曝光。同时,畅通信息传送渠道,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专项行动成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
此次针对水源地保护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验收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后,嫩江县还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努力促使全社会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主动发现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及其背后的失职渎职、贪贿犯罪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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