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命令
我市气温回升,风大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升,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切实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自4月20日开始,全市进入春季森林高火险期。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有法不依、有令不止,擅自点烧林地草塘、农田秸秆和其他野外弄火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野外纵火行为依法惩处。引起森林火灾的,由肇事者赔偿火灾损失、承担扑火费用、追究违法责任,同时查处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管护巡查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林区居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四级风以上及高危天气严禁一切生活用火。林区村屯要组织开设好村屯周边防火隔离带,禁止在防火隔离带内堆放木柴、草垛等易燃物,并制定火灾紧急撤离预案,保障村屯、人员及林地安全。
三、进入林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凡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需持有森林防火入山许可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并进行实名登记。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监护人,严防野外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各森林防火检查站、管护站、防火巡护人员要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对重点火险区域、重点部位实行封山护林,增加岗卡,加大巡护巡查密度,死看死守,禁止一切与森林防火管护无关人员进入。
五、各地要加强防火宣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突出抓好林内作业点、偏远村屯、林农交错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无盲区,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及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规范有序处置。各级扑火指挥员和各类扑火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迅速出动,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森林火情火灾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发现违规野外用火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黑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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