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保合作 共护美好家园
我市与齐齐哈尔、伊春、大兴安岭携手防控跨界环境污染纠纷
为加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我市环保局日前与齐齐哈尔市、伊春市、大兴安岭行政公署环保局在我市签署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处置合作协议,旨在建立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共同预防和处置跨地区界环境污染纠纷。
协议规定,各方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跨地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防控工作;要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成立四地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跨市地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要加强沟通协作,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纠纷的发生;要积极协商解决发生跨地界环境污染纠纷,建立相应处置协议、机制、制度等。
据了解,四地环保部门建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有利于提高区域环境保护整体水平,联手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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