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参加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黑河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黑河代表团团长、市委书记秦恩亭主持会议,黑河代表团副团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宝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波及黑河代表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在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时,代表们认为,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能作用的发挥起着重要作用。此次重新制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对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加以细化,为了更好地适应和解决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
在审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时,代表们认为,制定《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明确责任义务、规范防治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有利于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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