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我市加强窗口单位优化管理
为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我市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窗口单位优化管理。
方案要求窗口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窗口服务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推行“行政许可超时默许制”,尽可能节省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减少办事成本。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要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人员行为,提倡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服务。畅通窗口单位与群众之间联系沟通的渠道,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公开权利运行流程图。服务窗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投诉可追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督办落实。
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环境办将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期对窗口作风建设进行现场监督和暗访,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效率低下、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形象恶劣的问题,查证属实的,对窗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先行免职,同时按照“一问三责”的要求,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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