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工作,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5月16日至6月5日,市金融办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合规情况现场检查。
在检查中,通过听取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介绍运营情况报告,审查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运行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章制度、财务报表、信贷合同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实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完善财务信贷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其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
目前,我市经省金融办批准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4家,其中市本级8家,嫩江县3家,北安市1家,逊克县1家,五大连池市1家,注册资本金合计5.2亿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地方金融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在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和促进“三农”及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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